有關北市公園處爆發性騷擾案件,北市府工務局表示,無論言詞或肢體性騷擾均不可容忍,被申訴人駐衛警性騷擾行為明確,言行失檢,影響機關聲譽甚鉅,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。公園處長黃淑如自請處分,因督導不周造成媒體負面報導影響機關聲譽,將依照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。
工務局及人事處112年6月9日至公園處實地訪談相關人員調查。工務局表示,對該案追查到底,爾後再有新受害人提出申訴,將偕同公園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共同進行性騷擾調查及審議作業。
為保障受害人權益,此案公園處將重新啟動調查,有關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組成,其委員至少3分之2為外部專家學者;另成立調查小組,其成員至少3分之2為外部專家學者,且不得有公園處人員,避免多數委員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,而有偏頗或不公正之疑慮。
至於處理情形及後續補救措施,另由勞動局就公園處所提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資料,依相關規定進行事實調查及審議中,如做成裁罰之行政處分後,檢討雇主(公園處處長)及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。
工務局表示,後續除請公園處向所屬同仁加強宣導,性騷擾之申訴不限以書面提出(亦包括以言詞提出或透過其他各種管道表達)外,爾後於各種管道接獲員工所提性騷擾之申訴訊息後,應在確實保護申訴人隱私之前提下,積極協助其提出申訴。
北市府提出6大精進措施
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表示,市長蔣萬安獲知後指示工務局、勞動局、人事處,拉高層級處理事件。北市府除了上述委員會及調查小組組成的改革外,會進一步採取以下精進措施:
(一) 要求勞動局、教育局、社會局等單位,檢討性騷擾申訴機制上的缺失,並提供行政院修法建議;要求人事處研議市府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,建立對性騷擾申訴人實施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的機制;另研擬被申訴人的追蹤、考核監督機制。
(二) 委託民間團體成立Me too性騷擾申訴諮詢專線,提供害被人法律諮詢、心理諮商及社工陪同,目前諮詢專線辦公室正在籌備中,預計7月展開服務。
(三) 要求北市府各局處首長進行「性騷擾防治」教育訓練,並成為各單位的性騷擾防治種子講師。
(四)在市府內提供被害人創傷復原諮商服務。
(五) 性騷擾行為人不僅應該懲處,也應接受性別平等再教育及身心輔導教育,以避免再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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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健康醫療網 https://www.healthnews.com.tw/readnews.php?id=582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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